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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3/10/20 12:25:04 点击:387 属于: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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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对省、州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二是对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三是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四是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行政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五是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六是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七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八是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九是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州人大代表的选举。十是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十一是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在武定工作的省、州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十二是负责全国人大和省、州、县人大来武定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后开局之年,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全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依法行使决定、监督、任免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牢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政治方向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始终做到与县委同心同德,与人民同向同行,形成团结干事、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提醒、互相支持的良好局面。

1)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自觉。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8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学习25次,参加全国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网络学习7期。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政治站位和全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行动上高度自觉。

2)强化政治站位的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定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指示和交办的工作,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参加中央、省州县党委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4场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7场次。紧扣省委王宁书记在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十五届县委第五次会议精神,拟定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议题33个。

3)强化政治规矩的执行自觉。2022年427日,带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到州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一步找短板找差距,明确工作方向和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建设要求。2022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人大工作6次,积极争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

2.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四个善于”的根本要求,把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心

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四个善于”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致力于高效能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武定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2022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2次,常委会会议5次、主任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9个,作出审议意见、决议决定29项,开展代表视察调研2次,执法检查1次,开展专题询问2场次。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7人次,其中选举98人次、任命77人次、免职18人次、接受代表辞职7人次。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2)围绕难点呼应民意。(3)围绕本职强化监督。2022年,发现我县财政收支过程中触犯联网监督考核规则114条,其中:预警信息22条、关注性信息20条、提示性信息72条,提出意见建议11条,为县委、县政府加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防范债务风险提供决策依据,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4)围绕创新健全机制。

3.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以更实举措充分保障代表作用发挥

1)加强代表培训,代表履职能力显著增强。加强换届后人大代表履职培训,通过参加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视频培训、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会前培训、召开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片区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代表履职培训1130余人次,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基础更加扎实。

2)优化服务保障,履职实践不断创新。巩固提升全县已建的11个“人大代表工作站”和130个“人大代表联络室”,新建狮山镇西门社区、东岳社区、金沙社区、红土田社区、狮山村委会、发窝乡小石桥村委会6个人大代表联络室。

3)加强工作指导,代表履职更加积极。制定出台《武定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制度》《武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武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197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截至目前,建议案办理完成A98件,占49.75%B74件,占37.56%C25件,占12.69%。充分保障代表闭会期间法定权利,通过座谈等方式,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68条,及时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4.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找准“四个机关”定位,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1)抓制度强内控;(2)抓履职强担当;(3)抓基础促发展;(4)抓作风树形象。

5.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

县乡人大换届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建设法治武定、保障代表履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坚持做到四个“始终”,着力推进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二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彰显政治机关的绝对忠诚。三是始终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属性。四是始终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彰显工作机关的责任担当。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夯实调查研究基本功,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五是始终坚持发挥代表作用,彰显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通过创新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家站室功能作用,深化拓展代表活动形式,进一步完善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深化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建立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机制,通过重点件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全面提升建议办理工作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民族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8个委室,分别是:县人大民族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13,64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5,648.46元,占总收入的92.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8,000元,占总收入的7.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30,702.66元,增长30.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72,702.66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调入干部职工,各类人员经费随之增加,故本年收入增加;2022年财政拨入存量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658,000元,增长6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86,394.14元。其中:基本支出9,301,098.46元,占总支出的85.44%;项目支出1,585,295.68元,占总支出的14.5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07,710.03元,增长36.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66,117.44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调入干部职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58,407.41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无项目资金拨款,项目支出相应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01,098.46元,与2021年相比较增加3,066,000元,原因是2022年新调入职工,由此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等各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31,157.69元,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9,940.77元,占基本支出的9.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5,295.68元,与2021年相比较减少158,400元,原因是2022年没有换届选举经费,财政没有项目资金拨款。2022年具体项目支出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427,740.38元;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514,550元;代表工作经费643,005.3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2年主要项目有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人大代表工作活动经费、人大代表工作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网络安全维护经费等,各个项目均已完成当年工作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8,39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2%。与上年相比增加2,049,710.03元,增长25.69%,原因是2022年新调入职工,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支出等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3,60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2%。其中:行政运行6,776,309.31元(工资福利支出5,950,593.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9,940.7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75.50元),人大会议支出514,550元,代表工作272,745.68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的支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监督、执法检查、代表培训、视察的支出;保障人大代表及常委履职的支出;议题调研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6,19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18,318.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5,839.6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09,58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3,998.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5,582.8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9,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29,01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39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4,593.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39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4,59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大代表议案较多,干部职工下乡议题调研工作任务繁重,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干部职工下乡次数大量增多。公用用车次数大幅增加,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严格遵循县财政厉行节约原则,以及疫情原因,外地州来我单位考察次数和调研人员也随之减少,故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大幅减。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282.26元,下降1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663.26元,下降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19元,下降6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严格遵循县财政厉行节约原则,以及疫情原因,外地州来我单位考察次数和调研人员也随之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798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6,7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人大来武定视察、调研的接待费,省州县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接待费,各地州县到武定交流人大工作和基层人大主席团等来人大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940.77元,比上年增加111,770.45元,增长16.01%,其中:办公费支出50,038.68元;水费9,000元;电费13,199.73元;邮电费9,000元;差旅费49,969元;公务接待费6,798元;劳务费71,711.44元;委托业务费31,756.68元;工会经费64,867.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其他交通费383,600元。与2021年支出相比较增加111,770.45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调入干部职工6名,各种日常经费支出数也相对增加,但公务接待费支出数下降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473,336.02元,其中,流动资产396,072.81元,固定资产6,077,263.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0,363.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0,363.21元。原因是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购置了一些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1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1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18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10101111